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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沪苏户籍办理材料: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浙皖证需就学、人口居住的金华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首次申领身份就学、材料居住的沪苏户籍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浙皖证需材料)。
二、人口办理进度查询:
在“浙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的金华左下角菜单栏里面【身份证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上的首次申领身份受理号”即可进行查询。如果回执单丢失了,材料可拨打受理地派出所窗口电话通过身份证号码查找受理号。沪苏户籍
浙皖证需